2016年12月13日 星期二

一次“混吉”的出版經驗

小妹在舊文中, 曾提及“以前已有出版經驗, 所以寫blog純為交流及興趣”。其實所謂的經驗, 只是幫手做書中其中一名編輯而已。

早於2008年, 我在一次講座遇上哥倫比亞大學的Professor Capon。當時靈機一觸, 記起自己快要見紐約的親人, 於是便跟他説我將在翌年2月探親, 想看看有没有做編輯/校對的機會。教授表面説好, 可能以為我是混吉的。但當我在乘飛機前及抵埗後、都有聯絡他的時候, 他便真的安排了些差事俾我。

他手頭上有份二戰時期的手稿, 内容關於一位名叫“Atsuhiro Ozaki”的電台廣播員, 在廣島原子彈爆炸期間的見聞。這份手稿, 先由當時一名NBC的外派員工“Albert Crews”保管, 之後事隔多年, 再輾轉流入Professor Capon的手中。教授給了我英文版, 任務是翻譯為中文、日文及西班牙文。

西班牙文, 我就真係幫唔到手; 日文方面, 我找了母校的幾位朋友作翻譯員; 至於中文, 我則邀請了兩名同學一起幫忙, 希望集大家之力, 盡快完成工作。所以説, 在整部書中, 小妹的參與度是頗低的。我的小名, 也只出現在眾多編輯中的一欄。


(本書就喺咁嘅樣)


現在回想起, 亦覺自己當年的“出版要求”, 實在太魯莽了。但畢竟, 那時的我並不排除讀上去的可能性, 所以多拿些出書經驗, 總不會錯的吧。 而且過程中的收獲, 也是筆墨難以形容的。

我不知這本書的銷量如何, 甚至懷疑它從未在書店中上過架。這種memoir, 絶不是主流感興趣的讀物。教授印刷這本書, 目的應是紀念原子彈中的死難者吧。

很可惜的是, 呃到本(勉強)有自己名的書及推薦信後, 小妹並没走上深造學業的路, 所以這些“出版經驗”, 也派不上用場了。雖説現時的生活也過得去, 但未有機會再正式讀書, 可説是我人生中的一個遺憾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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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象中, Joseph兄及早月兄對集合blog文出書, 有較大的異議。我亦同意blog文一般較缺連貫性, 很難對某個議題有更深度的詮釋。但畢竟“百貨應百客”, 有讀者是較喜歡散文形式的, 亦方便他們在乘車休閒時閲讀。

又或如魔術師兄所言, “人一世物一世”, 有一本屬於自己的著作, 是值得紀念的事。我家人的一位朋友, 也曾自資託“紅出版”印製書籍。他這本名為《殺死自己》的小説, 我屋企都有存貨呢!

出版的形式, 並不限以一人名義出書。學生們向報章投稿、在校刊登出文章; 又如學者在學術期刊發表論文, 全都是個人出版的作品。出版途徑無分高低, 只要付出了心思, 對己對人有交代便可了。

惟對小妹而言, 有一次混吉的“出版經驗”, 於願足矣。對印住自己嗰名的書, 我都尚且不感興趣, 更何況是別人?(笑) 在blog上與大家交流, 明顯更好玩呢。

大家過往有出版的經驗嗎? 將來又會否考慮出版自己的作品? 不妨在此分享一下:)

46 則留言:

  1. Cherry 多才多藝,幫過了一點手總叫出過力! 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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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80兄過奬了!如果真係多才多藝的話,我應該要識譯埋西班牙文和日文吧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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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如不是為名利的話,應該就似春花姐所言,出一出就於願足矣;

    另塘人發現有些Blogger一有出版機構出他們的東西,塘人Blog與他們之間的連結就會被他們連招呼都不打就Unlink,似乎塘人被某些Blogger與出版機構作為交易籌碼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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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//交易籌碼
      什麼意思?關事的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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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鬼知關唔關事, 一次半次就話, 過兩三次就要懷疑了, 哈哈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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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野野都咁巧合, 一見到Blogger文上雜誌, 轉頭就係佢D人個Blog度無左我條Lin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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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. 塘兄咁有江湖地位 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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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5. 塘人兄的分享,真令人意想不到呢...但我相信某些出版機構有“枱底下的條款”,也不是甚麼出奇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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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6. “一見到Blogger文上雜誌, 轉頭就係佢D人個Blog度無左我條Link”

      哈哈,可能該blogger一直害怕塘人兄你比佢更受歡迎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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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7. “交易籌碼”

      池兄,我估blogger集文出書,除了hit rate及留言數量外,有其他濳在要求也是正常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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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8. “江湖地位”

      對呢醉心兄,在whatsapp group中,塘人兄及70後兄的寫blog經驗是最豐富的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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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在學校裡自己出小報算不算出版經驗?
    那些年鄉大頗流行出小報,有幾份長期同《鄉大學生報》打對台,有印刷版,也有手寫版,記憶中有份叫《小門報》,有份叫《西門報》,其中一份(忘記了是哪一份)是池某同系師弟獨自出版的,魔術師師兄或者對這些集體回憶有點印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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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哈哈,呢兩份「小報」點會無印象?師弟果然係同我同期呀吓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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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池兄的分享,又令我長知識了。能夠在大學期間出份代表學生自己的“熱血時報”,也算是不枉青春了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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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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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. 相信魔兄當時也有參與校報的創作吧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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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Sounds like you are quite obsessed with Ivy leagues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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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Keith兄,你也知我在紐約有親人。咁我唔揾紐約的教授,仲可以揾邊個~?

      你諗到我太喜歡明牌大學了。有心讀書的話,在哪裡讀都是一樣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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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同意網上交流確實更好玩,但亦同意魔術師兄所言, “有一本屬於自己的著作, 是值得紀念的事"。實體書始終有其特殊地位。
    無某也算有出版經驗。印象最深刻的要算是校對的過程,一、二、三...校,執極都重有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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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謝謝無想兄的分享!印象中你在大專院校工作,出版經驗一定非常豐富呢。

      認同實體書始終有其獨立性。要翻找篇章及寫底notes,也比blog的網頁更容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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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cherry應該仲記得我做邊行, 所以我當然有出版自己寫的東西的經驗. 若是認真寫然後出版的, 滿足感在於有讀者真的看完後, 再分享感想. 若不是認真寫, 純粹交差的話, 當然沒人看也沒所謂, 哈哈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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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寫blog就不一樣了, 認真好,不認真好, 跟所以blog友informally交流都是賞心樂事.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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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呵呵我當然記得Joseph兄係做邊行的。跟你的出版經驗比起來,我這些簡直不值一提呢XD

      Publish or perish,如出版只為了勉強維持自己的地位,那麼這種創作是令人非常痛苦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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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認同寫blog真係好玩好多。與網友讀者的雙向交流,是實體書難以做到的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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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雖説現時的生活也過得去, 但未有機會再正式讀書, 可説是我人生中的一個遺憾----- 單看cherry妹的行文, 已感覺到是一個讀書斯文人.

    其實現代生活忙碌, 為工作而沒時間回學校讀書也是正常. 不過informally的話, 現在再讀書的渠道比從前多很多. 例如一些挺有趣的網上課程等等. 可以self-study的, 可以試試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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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Joseph兄所言甚是,亦非常感激你的建議。“讀書人”這名號我真的不敢當,但既然學無涯,大家都不妨終身學習呢。

      工作及家事,都不是我能隨便放下的,始終要有承擔和責任感。但現時self-learning的渠道甚多,我間中也有報下短期課程,都幾好玩的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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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我都有一本書, 以角色而言, 我就係你文中個位教授, 搵D嘍囉(唔好嬲,不要打面唔該)幫我去寫去做.

    然後我加自己個名上去...

    我仲KEEP 住一PACK 廿本係公司.

    以前用來識女仔也可以, 送一本親筆簽名書比佢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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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哈哈70兄,咁我都認自己係嘍囉嚟嘅~但此case我會當是等價交換。印professor嗰名在封面,總好過印十幾個學生編輯的名字吧。

      呢本書一本集齊4種語言,讀者都估到唔係個教授一人翻譯哂吧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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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佢身為Ivy League professor,好多人都想攞佢既推薦信,而佢亦大可以叫番本校的學生幫手出書。但佢當時肯信我呢位外來人,而且出版後,他亦郵寄了幾本到我香港的住址。所以我對他,是充滿感激之心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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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你的blog曾被new York times網頁link過來,
    而你又幫過New York的professor做出版~

    看來你跟紐約真有緣,不如搬去嗰邊住吧^_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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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哈哈阿Sue~這兩次經驗都很勉強呢XD

      我去過紐約兩、三次,生活體驗是很難忘。但此地小住仍可、長住則免了,因我覺得在NYC太難找到真愛呢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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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成篇文加留言都有我個名,點都要蒲下頭以示支持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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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呵呵魔術師兄客氣了,我要多繼續向你學習呢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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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. 今時今日,出書可以只有少數人睇到,反而網絡上可以有千千萬萬既讀者,出書意義真係唔大。

    但都一定要讚Cherry兄巧勁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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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謝謝森而兄的鼓勵!過去還過去,最重要是未來的生活keep住精彩XD

      “出書可以只有少數人睇到”
      不能同意更多呢!好似當年我幫手搞呢本嘢,都唔覺有人會買既...只不過以阿教授的“江湖地位”,要送存貨俾其他大學塞圖書館架,應該冇問題吧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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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. 妳好!其實我是學生,請問點樣才能令教授為自己寫一封好的推薦信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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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你好!我雖不熟悉學術界的規則,但印象中,教授很少為學生的推薦信親自撰筆的。你需自行寫稿,考慮自己將來從事的學術/行業,去加插合適的性格/經驗字句。教授看過你這份tailor-made的稿冇問題,便會簽名。

      希望幫到你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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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3. Cherry兄巧利害呀,又夠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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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哈哈Mike兄,我不利害也不勇呢,只因當時真的有事要拜會紐約親人而已。

      如果我嗰邊冇親戚、特登買機票book酒店的話,相信阿教授應該仲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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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4.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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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5. 難得的經歷!寫blog純水交流分享比較開心得多,出書或者開班授徒還是交給真正成功的投資專家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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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呵呵Michael兄説得對呢!像鍾兄般的財務專家,出書及開班是實至名歸的。

      但對大部分人而言,如寫blog只為了出書/賺錢,那便有違初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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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6. 聽起來是個很有趣的經驗 ^^
    我在amazon有找到呢~
    https://www.amazon.com/Song-Hiroshima-Cancion/dp/098333000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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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謝謝Yanwei兄的勉勵!人一世物一世,相信很多事情比出版經驗更有趣的呢。

      非常感激你提供的Amazon link~我冇諗過本野會賣得咁貴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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