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5月31日 星期二

"租上租"的情況,會在香港出現嗎?

70後兄的最新blog文,提及本地劏房的嚴重情況。樓市發展歧型,自然引申出不同的剝削事件。在彼岸的英國,原來也已興起了"rent-to-rent"(下譯"租上租")的風氣。

究竟"租上租"係乜東東?英國一些資金有限、未能置業的青年,也可透過這個方法,一嘗做"業主"的滋味。當事人只要物色合適的租盤,向真●業主付出租樓的按金後,再自行將整個單位拆做N個床位,出面搵幾條水魚租俾佢地。那麼,當事人一個月的淨收益,便等於: "向N位水魚收的租金總數" 減去 "付給真●業主的租金"。

這種"租上租"做法的佼佼者,包括兩位名為Daniel Burton及Taiwo Orishayomi的年輕人(詳見: www.theguardian.com/money/2013/jun/29/rent-to-rent-property)。他們每月成功賺取五位數字英磅的差價,真係連正職都唔使做!二人亦有舉辦講座及出書,向其他市民宣揚這種賺錢方法。

如要以道德標準來評論這種風氣,我怕自己會寫足過萬字。收入不高的居民飽受租金侵蝕,早已不是新鮮事。但自己身為大好青年,為何也要加入這種偽●業主的隊列,去向其他同齡人士掠水呢?

如果套用在香港,會係點呢?僅以一個邪惡版的Cherry姐做例子吧。我先以市價每月約一萬元,來承租附近一個單位,再説服業主,只要俾我擺多哋床位,我便幫他搞掂所有水電媒費及日常維修,他需付出的心力是零。然後,我去附近的大學活動多認識内地生、又做多哋義工接觸弱勢社群。只要做多哋宣傳,我一收夠6個床位的租客(每人月租3000元左右),扣回交給原業主的月租10000元後,我便賺到幾千蚊差價了。

幸而,我認為這種陰質的做法,暫時在香港是難以興起的。這個彈丸之地,交通方便、資訊流通,所以業主一般都可自行打理出租的單位。想搞劏房的話,自己亦可親自處理。(例:住小妹隔離屋件業主,都劏開了客廳,整屋共有五個床位收租)

反之,大不列顛的國土寬廣,業主一搬屋,便難以親自打理租務。不想俾錢叫agent代理的話,他們便可靠呢班搞"租上租"的青年人,來管理樓宇事務。而且此國的外來移民數目龐大、流動性高,所以租貸市場的訊息公佈,亦容易有偏差。也因為這樣,這班搞"租上租"的青年人,便可利用market inefficiency, 來欺負其他更弱勢的租客群了。

財商及品格低落的人,才會想到用劏房方法來賺錢,有哋仲恨到發哂燒。以小妹這種只持自住樓的人來說,竟然都試過被"朋友"游說去搞劏房。

小妹家中的露台不時漏水、使用率極低。約一年前,有數位友人上我家吃飯。其中一位不太熟的,她一見到我個露台,竟然話好"市正"。


我:  呢度又漏水又頹喎,咁叫"市正"?
她:  呢個area可以間到2個床位~橫豎你唔用,租出去收$仲好啦!
我:  我冇諗過收租喎,而且呢度冇冷氣兼漏水,唔瞓得人呢。
她:  你向每人每月charge$3000, 平價實有market架,。而且佢哋瞓呢度,一定免費幫你清潔露台及搞好水漬㖭!

我們幾個人,當時都聽到O咀。但佢個樣好認真、好懶醒,不像是開玩笑的。

自此之後,我便沒有再見過這位hi-bye friend。只聽過有朋友上她家參觀時,曾經串她: "你家的廁所好市正喎,不如劏個床位租出去,租客仲可以免費幫你清潔廁所㖭。"

多行不義,將來都係他朝君體相同的了。大家滿意香港的居住條件嗎? 本地的劏房,是環境下的產物? 還是人為的問題? 歡迎在此留言分享一下=)


P.S. 小妹大力支持本地起多哋公屋及居屋。其實不少資助房屋的單位、走廊都很寬敞,我每次工作/做義工時,經過這些屋苑,都會見到有小朋友出來玩耍,這樣的童年也很快樂呢=)


 

60 則留言:

  1. 在香港二房東違不違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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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謝謝池兄的留言!Lisa在下面提到,租約裡應說明不能這樣做的~

      但當然,黑市的market有幾大、幾多人偷偷做,就不得而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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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講到違法,無入則改建成劏房都係違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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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咁呢種違法行為,應該好多人暗地裏做緊。劏到哋房咁細咁多間,正式申請入則的話,又點會批到俾佢?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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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Cherry , 是的, 租上租可能有機會搵到錢, 其實好似而家劏好多細房一樣, 一樣劏到好細, 只是為了住, 沒有質素可言, 感覺上為了賺錢, 什麼都可以做。

    現時在深圳,一樣出現劏房的情況,因為外來的人太多,在深圳都出現買不起樓,愈來愈多人要租秀的情況,稍後跟大家分享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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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謝謝80後兄的留言!個人認為,一人租一整個房間,仍是可理解的。但現時的劏房,是刻意間到得番30-40呎的,咁都仲住到人? ;(

      深圳現時的樓市也有很大泡沫,外省過來打工的青年尤其受影響!天下烏鴉一樣黑,社會已慣於懲罰没有父幹的年輕人,這種歪風,何時才能撥亂反正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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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Cherry , 是的, 30-40呎的棺材房簡值有點侮辱人, 除了訓, 什麼都不用做, 這樣的人生真的不想見到, 但很多人在無辦法下, 都被逼過這樣的生活。

      深圳上年的房價,一年升了過50%,真的是太誇張了吧,不是泡沫都不知道是什麼,總有一天都會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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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很多來深圳打工的人,都被逼過這樣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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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. 謝謝80後兄的詳細分享!在舊區的劏房,除了面積細以外,很多亦有滋生蟻蟲、防火通道不足的問題。

      大人的話,仍可透過打多份工,來minimize待在這種"家"的時間。但每次想到在這種地方,有小孩子迫住在床上温書、老人家因行動不便而終日待在室内,真令人心酸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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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5. 80後兄對深圳的情況很熟悉呢。而我身邊,亦有人選擇在福田置業,每日來回羅湖站,在新界區上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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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這跟80年代前的包租公/婆有甚麼分別? (我的父母都住過, 其實不是甚麼新鮮事)

    分別就是, 當年香港人是很有人情味的, 不是凡事都講合約精神; 但外國肯定不是這樣, 資本主義下, 合法賺錢就ok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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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謝謝R兄的留言!我覺得以前的板間房,size及配套都較正常(不正常的那些叫"籠屋")。

      但現今香港地刻意間出來的劏房,有幾多是真正合適人住的~相信是見仁見智的事實吧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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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此言差矣。我父母說他們當年住的房是碌架床,要跟不認識的人共享50呎的空間,而廚廁是20人共享的。

      今天的劏房沒有廚房,而廁所多是獨立的,一般都有百多呎空間,裝修甚為現代化。當然不能說這是優質居所,但與以前或外國的劣質劏房相去甚遠。

      沒有獨立廚廁那些叫梗房,通常租金是劏房的一半,比板間房略大一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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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謝謝R兄的補充及糾正!抱歉我對板間房的認識很淺,還以為它們是類似套房的住處。

      20人共用廚厠,衛生情況真的可想而知。你的父母捱過了此階段,可謂是吃過苦,現在是人上人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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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在香港, 租約會寫明唔可以分租出去, 可以收返樓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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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有人為賺錢乜橋都用到, 如果無市場, 一定唔會成功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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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以前有籠屋, 也有木屋, 現代變為劏房, 如果無須求, 一定唔會出現, 而政府都無膽管, 因為D人要去邊度住? 所以要管都要等起夠公屋和居屋先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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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所以要講道德之前, 須要明白成個事件 !
      我就唔會把自己物業搞到咁 cheap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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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. 香港原來有此條例,謝謝Lisa的分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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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5. 雖然話就話,有market既野、就有人會供應~
      但供應埋哋蚊滋咁細的房,真係好無陰公: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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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6. 非法劏房的最大問題,除了細、焗之外,就係萬一有火警等意外,未必有安全的走火通道,俾所有人即時安全離開到。

      如果因為窮,住得差之外,就連生命安全亦冇保障,這也是政府完全幫不上忙的嗎?: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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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7. Lisa妳唔會咁搞自己的物業~ 可惜本港好多業主唔係咁諗。有$可賺,不少人都可以拋棄良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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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8. 可憐人有好多, 但如果無劏房, 唔通要D人訓麥記、訓天橋底 ?
      當然呢個世界有好多衰人 !
      叫個D壞心臟口衰的人, 小心報在自己身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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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9. 唉Lisa,這種情況,大家又何嘗不知?除了無奈,個人能力能改革的,仍是非常有限。

      我也信壞到盡的人,將來必有報應。因為物以類聚,壞人的身旁也是壞人,他們終有一天會被所謂的"朋友/熟人"出賣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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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0. 一枚錢幣有兩面睇, 如果政府突然立例, 全部劏房須還原, 只可以租俾一個租戶, free 出來的人會推高細價樓租金, 又益咗細價樓個班人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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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1. 對啊,小業主們(包括我)其實十分歡迎政府取締所有劏房。問題是這會即時製造更大的社會問題,到時又有誰願意負責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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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2. Lisa妳說得對呢~每次法例一改,都會有人得益、有人失利。

      當然,有心的話,政府還是可以盡量先協助弱勢社群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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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3. R兄,一次過取缔所有劏房是不可能的,政府必須同時推行其他過渡性措施(如興建更多公屋單位、找臨時屋安置劏房人士等),改革才能逐漸見效。

      當然,政府願意出手的incentive有幾大,便見仁見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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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聽到這些陰質事實在令人無名火起, 一味諗住去剝削弱勢社群:(
    當然任何投資行為都涉及剝削(錢唔係天上跌落黎, 買樓買股收息都係靠人地打工仔辛苦打工搵錢俾業主/股東)
    但投資行為總有d係衰格d, 有d係冇咁衰格, 如果我係屋邨仔買領展(823)對沖生活開支咪算帶住自衛性質既良心投資lor, 學乜sir間劏房自然就係衰格, 其實好多香港人都飽受地產霸權之苦, 難道剝削其他人會令佢地開心d咩:(
    希望樓價跌到班劏房佬損手爛腳就最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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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Hutchinson兄講野天地有正氣,鬧得大快人心=)

      作對沖的自衛性投資,是為了維護自己及家人的利益,所以也是合理的;但搞劏房呢哋侵略性投資,就只係好似蛭蟲咁,狂吸人家的血。賺埋呢哋錢,當事人夜晚真係瞓得安樂嗎?

      我算係教徒,但亦很信karma。時間會證明一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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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果啲係陰質錢,唔賺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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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同意Grace的留言!自從我隔離屋件業主搞劏房後,我和家人偶然等lift時撞到佢(唔知佢番來收租金定check屋),都已黑臉不跟他打招呼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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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搵呢d錢既人會有好多似是而非既理論, 合理化自己既行為. 會講一大堆'從事生意合法', '有呢個市場需求, 自然需要有供應', '我唔做其他人都會做.'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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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謝謝Joseph兄的留言!一個人為了合理化自己的劣行,究竟可以去到幾盡?

      可憐的是,社會上資歷較淺的人,是不懂分辯真假的。他們反而仲當班講"似是而非理論"者,係神咁拜呢=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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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我知你講嗰friend係邊個,she is really cheap~
    她曾向動物義工話自己想領養成年狗,點知養咗唔夠一星期,就棄養退番嚟(~_~;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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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嘩真係沒有最cheap,只有更cheap~

      但一個會慫恿人地開劏房的人,仲可以有幾多愛心?你叫義工在黑名單中永遠keep佢個名,唔好再俾小動物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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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哈哈, 你又提我, 我又提你.

    利益向自己, 合約精神; 自己蝕低, 講人情講道理. 典型討論區個班收租廢人所為.

    老到就入棺個D, 去收租, 我無意見. 後生年青去搵番自己個輩或者弱勢社群0既錢, 十分不屑. 仲去教人? 報應在父母子女身上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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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謝謝70後兄的留言!劣行既野,唔做咪冇人提囉=)

      討論區班人...表面上話自己有N層單位的,實際上可能只是有N間劏房而已。

      "老到就入棺個D, 去收租, 我無意見"~
      但呢班老人會留底堆收租樓,俾他們的兒女喎。這又會阻礙下一代社會的流動性,階級之爭,會繼續延續下去=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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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我個人不大喜歡收租當投資。可能我計數計得太死,我從來唔覺得收租可以令資産增值,租金只够"maintain"一間樓,只有樓價升先會賺錢。所以,我主觀認為,過去幾年太多weak money入市做業主,2012打後買樓收租班人,赢面好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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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謝謝Leo兄的解釋!近幾年來,很多實力不夠的港人勉強入市。大家都以為自己可以食住個順風車,靠層樓就做到長遠的資產增值。

      買樓收租的yield,已經被高樓價、印花税等壓得愈來愈低。只要俾哋心機,近年一定能發掘到比收租有更高price performance ratio的投資工具,而且槓桿仲冇更危險㖭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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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. 劏房是大時代、大環境下的產品,我沒有劏房,亦不打算造劏房,但是我不反對有人造劏房,我主要是反對那些「反對香港開發土地的人」,尤其是那些自稱是環保人士的人,他們經常輕重不分和浪費資源,他們才是劏房受害人的主要促成者。政府當然亦是責無旁貸,土地供應嚴重不足造成的結果。

    劏房是經濟下的產物,前提當然要合法,否則也無需討論(不要把非法搵錢和合法劏房相提並論)。經濟下產物通常都是win-win雙贏的情況,否則輸的一方不會參與。我不認為劏房租客是受害者,他們是比較在沒有劏房供應下,他們的處境會更好還是更差,我相信他們是認為在租不到劏房的情況下會更差,才選擇做劏房租客的。有頭髮邊個想做癩痢。

    是善是惡,在乎一念之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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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謝謝追求自由兄的詳細分享!我也覺得世上没絕對的黑與白,中間的灰色地帶也可以很廣~

      既然劏房不能全面禁絕,但最起碼,業主能提供基本的清潔衛生、做好通風糸統及防火措施等,也能為住客提供安全的地方,令他們晚上睡得安心了。

      同意那些偽環保人士、和經常批大塊地搞golf場的人,都是社會的渣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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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. 以前 0係澳洲讀書時就試過租上租,
    因為入唔到宿舍,唯有租間大屋,
    貼廣告出租。

    慳返唔少租屋錢0架。。呵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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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呵呵Scott兄分租時,應該識到唔少靚女roommates=P

      你當年是學生,在這種情況用租上租,也是很正常的。但依家有哋入唔到hall的本地大學生,會喺西環等搵劏房住,咁差環境點温書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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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3. Sub lease 係商業地產就好普遍,因為有時啲大商家都用唔得哂啲地方,小商家又租唔起咁大地方,所謂的互惠互利吧,業主亦都未必會放入合約度;

    住宅的話係呢度一經發現後果當然除了收樓之外,還可以罰租金,所以完全地唔Make Sense ;

    例子中寫書開班教人租上租,假如真的咁好搵就會收埋自己做,除非實情就是市場已經改變,依他們的方法其實唔易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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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謝謝塘人兄的詳細分享!商廈sub lease的做法是分散成本、互惠互利,所以很易理解。但住宅sub lease的話,畢竟是衣食住的地方,租上租會衍生出其他剝削的問題。

      News article中寫書教人租上租的青年,簡直是本港"X Sir"的翻版。自己咁好賺,使乜靠開班收生的fees來幫補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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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4. 一般的租賃文件都會規定租客不可將物業分租予第三者。假若租客違反有關條款,業主即可對租客採取法律行動,以追討賠償。

    但如租賃文件內並未包含有關禁止分租的條款,即使分租的行為並未獲得業主同意,亦未必算是違法。租賃的效果,就是把物業權益從業主轉移到租客手中,因此租客可在租期內隨意處置有關物業(但不包括作出非法或違反租約的行為),當然也包括把物業分租予第三者。

    基於同樣道理,租客若違反禁止分租的條款,可能要對業主作出賠償,但由之而生的分租租賃卻未必屬於非法。

    http://www.hkclic.org/tc/topics/landlord_tenant/all.shtml

    轉載網址,大家參考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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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謝謝zero 2best兄的詳細分享!租客對法律條例更熟悉,也是保障自己的途徑。

      但香港一日欠缺平價的租盤,市場上便會更多黑箱作業。例如,有些人利用自己的公屋分租出去;或自己早已遷出,但卻以公屋單位為倉庫放雜物。

      條例只可管理人的表面行為,但卻管不了人們想利用法律漏洞的心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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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感謝分享,但如果是原租約寫明不可分租,但業主口頭同意分租,咁樣又是合法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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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5. 灰色地帶的錢都是少碰爲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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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謝謝Michael兄的留言!灰色地帶的錢,多是走法律漏洞甚至衝擊社會道德。就好像黃賭毒般,這種錢賺到一時,但能賺到一世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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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6. 其實以前粵語殘片入而啲包租婆咪係租上租,佢唔係業主,只係包租,不過自從李超人開始分單獨單位賣出之後,先冇左呢樣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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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謝謝森而兄的分享!原來李超人係"包租霸權"的終結者,然而,他開啟的另一個霸權,足以令本地很多小市民的日子,過得更艱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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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開始分單獨單位賣的人不是李嘉誠,而是霍英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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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原來如此,那霍生真的很有"遠見"呢~預知到香港地產可成為一塊肥豬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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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7. 在香港分租合法? 如果原租約寫明不可分租,但之後業主口頭同意合法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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